院属各单位:
学校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通知》,进一步规范了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,严明了劳动纪律和考勤,现要求如下:
一、教师岗位人员: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授课(含辅导、实验);按时参加学院或所在单位规定的理论学习、教研例会和集体活动等。
二、2003太阳领导、系部(办)主任、副主任、辅导员、教学秘书(贺长俭)、实验员(刘建文)除上课外,严格执行坐班制,如有事外出须向综合办公室报备。
三、广大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制度,不得无故迟到、早退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。需请假的人员,必须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
四、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单位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,并对上报考勤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。
五、考勤记录作为学校审定工资发放、转正、晋职晋级、年度考核和奖惩的基本依据。对弄虚作假及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者,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。